在台灣,較新的住宅多使用天然氣或電力當作烹飪、熱水器的燃料,但在某些住宅、餐廳中,仍會使用「桶裝瓦斯」。而桶裝瓦斯需仰賴人工運送至有需求的住宅,而在運送「桶裝瓦斯」的過程,是否有什麼要注意的事項呢?運送瓦斯有什麼潛在的職業病呢?
什麼是危險物品?
主要參考《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》、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》 中,提及之危害性化學品以及毒性化學物質,大致上包含爆炸物、易燃物、加壓氣體、腐蝕物、急毒性物質、致敏物、致癌物、致突變性物質等等,其中桶裝瓦斯屬於物理性危害中的易燃氣體第1 級、加壓氣體。

「汽車」運送危險物品,要注意什麼?
運送桶裝瓦斯之汽車,應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》規定,大致整理如下:
1. 填寫「危險物品道路運送計畫書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
2. 車頭及車尾懸掛布質三角紅旗
3. 車輛之左、右兩側及後方應有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,如下圖(圖1、2)
4. 駕駛人或隨車護送人員應經專業訓練,並取得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,簡稱「危運證」,效期2年
5. 車輛應有滅火器,並確認在有效期限內
6. 裝載之危險物品,應以嚴密堅固之容器裝置,依特性採直立或平放,並綑紮穩妥,不得使其發生移動


「機車」運送危險物品,要注意什麼?
若只有少量桶裝瓦斯運送,常會遇到瓦斯運送員以機車載運,是否也須遵守以上規定呢?分幾種情形討論
- 輕型機車(≤50cc):不得裝載危險物品
- 重型機車(>50cc):若裝載液化石油氣之淨重<60公斤,可不須遵守上述汽車的注意事項,但仍需綑紮穩妥,不得使其發生移動。
而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》,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,重型不得超過80公斤。
目前桶裝瓦斯的容器,規格主要有50, 20, 16, 10, 4公斤等五種規格。而家用瓦斯桶多為20公斤為主,但…根據實測一瓶瓦斯空桶重量大約21-23公斤,裝滿的狀態大約41-43公斤,
因此…空桶3桶(約63-69公斤)、裝滿的瓦斯桶1桶(41-43公斤),就是機車載運的上限
除…除非偷工減料,致使裝滿仍不到40公斤,那就可以載2桶(咦)

搬抬瓦斯桶,有什麼潛在職業病?
由於瓦斯桶重量大,且圓筒狀不利於正常搬運,大部分瓦斯運送人員會將瓦斯桶扛在肩上搬運。而長期用單肩大量搬運>40公斤的瓦斯桶,可能會導致「頸椎」或「腰椎」椎間盤突出。
參考《職業性頸椎椎間盤突出認定參考指引》、《職業性腰椎椎間盤突出認定參考指引》
工作暴露標準:
頸椎:長期在工作中從事負重於單肩、雙肩、或頭部的重複性動作,每年至少工作 220 日、至少工作 8-10 年、每個工作班應有相當時間(至少 2 小時)從事此類作業。所負物重至少 40kg,每日搬抬總重量至少 3 噸。
腰椎:每年至少工作 220 日、診斷前至少已工作 8-10 年,搬抬重物,男性原則至少大於等於 20 kg 重量,女性原則至少大於等於 15 kg 以上才納入計算。每日搬抬總男性至少 2 噸、女性至少 1.5 噸,且每個工作班中應有大部分時間或至少一半的時間。
若未達上述要求,也不代表不會認定通過!!上述條件可依每個人工作的特殊性,例如長距離搬運、極度彎腰、扭轉動作等情形,或同時罹患其他脊椎疾病(如僵直性脊椎炎),可能加速椎間盤突出的發生,諸如此類的狀況可斟酌降低工作暴露要求,因此若您有出現頸部腰部疼痛、手腳麻痛無力、甚至大小便失禁等症狀,請務必盡快至骨科、神經外科等就醫,若有職業病認定的需求,也可尋求職業醫學科醫師的協助。

罰則
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3款》
汽車裝載未依規定者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000-9000元罰鍰,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:
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》
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,處駕駛人新臺幣300-600元罰鍰。
那麼,這台車可能有什麼問題?

圖為某一天,本人在路上看到的瓦斯運送車,當下發現一些問題,我們先一起來剖析看看,把上面提到的項目一條一條檢視。
1. 填寫「危險物品道路運送計畫書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 (不確定)
2. 車頭及車尾懸掛布質三角紅旗 (O,車尾過關)
3. 車輛之左、右兩側及後方應有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 (O,後方有,側面不確定)
4. 駕駛人或隨車護送人員應經專業訓練,並取得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,簡稱「危運證」,效期2年(不確定)
5. 車輛應有滅火器,並確認在有效期限內(不確定,可能被擋住)
6. 裝載之危險物品,應以嚴密堅固之容器裝置,依特性採直立或平放,並綑紮穩妥,不得使其發生移動(X,站高高的那幾支,並沒有好好地綁紮固定)
當天開車在後方,看著高高站立的瓦斯罐左右搖晃,深怕掉下來砸到我的車,驚悚之餘也促使這篇文章的誕生(苦笑),希望運送危險物品的工作者能遵守規則好好的固定,萬一真的掉落下來,台灣可能就要少了一名職醫了Q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