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限空間作業

「局限空間作業」其定義包含3個項目:(1)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(2)勞工進出方法受限制(3)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、清淨空氣之空間,例如下水道、廢(污)水槽、坑井、塔槽等作業。這些空間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限制,例如大小受限、通風不良、昏暗、存在有毒氣體、有限的氧氣供應、以及火災爆炸等危險因素。根據統計,局限空間作業最常見的危害為以下四種:

1.缺氧:含氧量<18%即會造成呼吸困難、暈眩,甚至致命。

2. 硫化氫(H2S)中毒:無色、臭雞蛋氣味的氣體,因比空氣重,常存在於底部,不易排出。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:濃度<10ppm。中毒的症狀包含:呼吸道&眼睛刺激、嗅神經麻痺、意識喪失等。

3. 一氧化碳(CO)中毒:無色無味,燃燒不完全時會產生。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:濃度<35ppm。中毒後會造成缺氧,症狀有頭痛、噁心及四肢無力等。

4. 易燃氣體:例如沼氣,若超過燃燒下限(LEL)的30%,遇到火源可能引起爆炸或火災。

其他:感電、墜落、滑倒、捲夾等。

那麼,在局限空間作業前、作業中需要做哪些措施來避免意外產生呢?讓我們繼續看下去

作業前準備

1.制定【危害防制計畫】

此計畫應包含以下內容:

  1. 局限空間內危害之確認。
  2. 局限空間內氧氣、危險物、有害物濃度之測定。
  3. 通風換氣實施方式。
  4. 電能、高溫、低溫與危害物質之隔離措施及缺氧、中毒、感電、塌陷、被夾、被捲等危害防止措施。
  5. 作業方法及安全管制作法。
  6. 進入作業許可程序。
  7. 提供之測定儀器、通風換氣、防護與救援設備之檢點及維護方法。
  8. 作業控制設施及作業安全檢點方法。
  9. 緊急應變處置措施。

2.危害告示

於該場所應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;於非作業期間,採取上鎖或阻隔人員進入等管制措施。並應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下列注意事項,使作業勞工周知:

  1. 作業有可能引起缺氧等危害時,應經許可始得進入之重要性。
  2. 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。
  3. 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。
  4. 現場監視人員姓名。
  5. 其他作業安全應注意事項。

3.申請進入許可

做業者有‘’進入許可‘’才可進入,應填寫【局限空間/缺氧危險作業進入許可申請表(範例)】

進入許可,應載明下列事項:

  1. 作業場所。
  2. 作業種類。
  3. 作業時間及期限。
  4. 作業場所氧氣、危害物質濃度測定結果及測定人員簽名。
  5. 作業場所可能之危害。
  6. 作業場所之能源或危害隔離措施。
  7. 作業人員與外部連繫之設備及方法。
  8. 準備之防護設備、救援設備及使用方法。
  9. 其他維護作業人員之安全措施。
  10. 許可進入之人員及其簽名。
  11. 現場監視人員及其簽名。

另外,從事焊接、切割、燃燒及加熱等動火作業時,由專人確認安全,額外簽署"動火許可“後,始得作業

作業時

1.危害物質檢測與排除

若有缺氧空氣、危害物質之虞,於作業前用儀器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,並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。

  • 氧氣O2 >18%
  • 一氧化碳CO <35ppm
  • 硫化氫H2S <10 ppm
  • 可燃氣體(LEL) <30 %

並設置適當通風換氣設備,並確認維持連續有效運轉。

2.監視人員

非常重要!若無監視人員,則作業人員不可進入局限空間作業。
此監視人員須全程堅守在現場外面監視,隨時瞭解該局限空間作業之危害狀況掌握許可進入人數及姓名、警告非經許可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場所、與作業人員維持聯繫。發覺有異常時,應採取必要救援等緊急應變措施等。

3.防護用具&救援設備

若工作環境有缺氧中毒之虞者

一、作業區域超出監視人員目視範圍者,應使勞工佩戴符合國家標準 CNS14253-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可偵測人員活動情形之裝置(ex:生命警報器)。

二、置備可以動力或機械輔助吊升之緊急救援設備(ex:救援三角架) or 其他適當緊急救援設施者。

有物體飛落、有害物中毒、或缺氧危害之虞者,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,必要時應置備空氣呼吸器防毒面具、防塵面具

參考資料

  •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
  • 缺氧症預防規則
  • 職業性硫化氫中毒認定參考指引
  • 職業暴露一氧化碳引起之疾病認定參考指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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